11月起,在柳州市区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一律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在建工程最迟至今年11月30日停止使用粘土实心砖。这是14日下午记者从柳州市建委召开墙体材料企业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据柳州晚报报道,根据今年9月27日全国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墙改办对柳州市墙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推广应用新型墙材,柳州市建委决定采取如下措施来落实“禁实”工作:(1)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选用粘土实心砖或其他已被禁止使用的墙体材料。(2)对于使用粘土实心砖的建设工程,不予通过设计方案审查及施工图纸审查,不予通过安全报监,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不予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3)对建设工程不按禁令使用粘土实心砖的,对建设或施工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4)设计单位不按照新型墙体材料的相关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5)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进行墙体工程施工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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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90年代起,国家从保护土地资源,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目的出发,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禁实”工作。1999年,国务院提出3年内实现在各直辖市、沿海地区大中城市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0.8亩省份的大中城市中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目标。2000年,国家建材局、建设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在住宅建设中“逐步限时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大中城市名单,并原则上制定了相关城市限时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分年度目标,其中规定地级城市2002年6月30日前完成。后经调整,广西柳州、贵港两城市“禁实”的最后期限定在2005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