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县城总体规划(2007-2020)》已于日前通过南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该规划自2004年由隆安县人民政府委托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进行编制,历时四余年,期间因行政区划调整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的审批实施等重大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进行过多次修改。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南宁市规划管理局邀请专家和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对该总体规划的评审后,并按《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由隆安县相关部门完成了公示。同时,经该局与隆安县、市国土等部门进行多次协调,达成了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对隆安县县城的规模定位确定隆安县县城的人口和用地规模的一致意见,最后由该局按程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审批实施。
《隆安县县城总体规划(2007-2020)》的审批实施,填补了该县自建国以来没有法定审批通过的县城总体规划的空白,为下一步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县域范围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指导依据,为隆安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规划保障。(南宁市规划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