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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昭平县对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实行依法拆迁


2005/12/2 9:11:31   来源:贺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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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由贺州昭平县建设、国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拆迁工作组对该县黄姚镇原黄姚中心小学依法进行拆迁。


        原黄姚中心小学位于黄姚古镇开发项目规划范围之内,占地面积9757平方米,建筑面积2560平方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该中心小学属于国家教育财产,在被批准为城镇规划建设用地时,政府有权收归统一规划使用。并且拆迁后的原黄姚中心小学师生的教学场所在此之前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根据法律程序,并且经过县人民政府批准,11月14日凌晨,该县从建设、国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拆迁工作组,对原黄姚中心小学依法进行拆迁。整个拆迁工作约3个小时便顺利完成。


       当天,该贺州昭平县拆迁工作组还对巩桥新市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一座坟墓进行了依法拆迁。  (黎祖叠 李庆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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