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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政设施遭严重盗损 今年来损失已逾2000万元


2005/12/5 8:30:03   来源:当代生活报记者廖海生 周政光 实习生何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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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政公用设施被盗窃、破坏严重。今年以来,仅路灯亮化设施被盗损失就达到1000万元。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18条道路,经竣工验收尚未移交使用的市政设施,被盗和破坏造成的损失,也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11月29日,南宁市出台了《南宁市举报盗窃、破坏、非法收购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旨在通过物质奖励的办法,让更多的市民加入保护市政设施的行列中来。

江北大道公厕遭摧残

12月2日中午,记者驱车行走在江北大道上,从中兴大桥往石埠方向行驶,沿途看见路面宽敞平坦,路边的风景宜人,不愧是邕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可留心观察设在人行道上紧靠邕江河边的8座公厕,除有两座有人暂住在里面,其余的已被摧残得“体无完肤”,有两座甚至不得不用水泥封堵门窗,停止开放。记者走近中兴大桥附近的一座仍在开放的一座公厕时,发现该公厕的门窗已被盗,成了一座四通八达的厕所。走进厕内,记者看见地板上满是粪便和玻璃碎片外,各蹲位的门也全部被偷光,洗手盆和有的粪槽被砸烂,安装在厕壁上的电器电线被盗光。

采访中几位市民对记者说,设在江北大道的公厕,每座至少要投入几万元才建起来,确实方便了居民。但如果建而不管,导致公厕的设施被盗、被毁,那么公厕就成了摆设了。

路灯被盗损失1000万元

12月3日,记者在南宁市衡阳路至明秀路之间的朝阳溪休闲广场看到,照明设施已经所剩无几,只剩下光秃秃的灯杆和景观灯柱,维修口铝质盖板已不翼而飞,灯杆(柱)内的电缆也被掏空了。在大学路,记者看见路旁绿化带里几乎所有的亮化灯只剩下灯杆,灯具和电缆已经不见了。路过的市民说,大多数的亮化灯早就成这个样子了。

记者看见的情况让人惊讶,而从有关部门得到的数据更让人吃惊。2004年建成的堤路园西明江段、大学路和凤岭路的亮化和照明工程,被盗损十分严重,损失近500万元!而今年以来,南宁市路灯亮化设施被盗所造成的损失已达1000万元!

新垃圾箱不到一年被迫更换

在南宁市民主路,有这样一些垃圾箱:从外表看起来很漂亮,因为它做得与一般的垃圾箱不同,但这些垃圾箱却发挥不了作用,因为它的底已经漏了,垃圾丢进去,就会马上掉在地面上。原来,垃圾箱里的内胆已经被偷光了,只剩下一个空壳。在大学路,记者看见了多个被破坏的垃圾箱,有的已经被盗走,空留一个底座在原地。

2004年9月,南宁市垃圾分类回收型垃圾箱开始安装,1653套分类收集垃圾箱首次在街头亮相。然而,不到一年时间,这些垃圾箱就因被偷被损严重,而不得不从今年7月起换成更结实且具备防盗功能的玻璃钢垃圾箱。

未移交市政设施损失惨重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今年以来,南宁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18条道路,经竣工验收尚未移交使用的市政设施,被盗和破坏造成的损失,已经超过了1000多万元。其实,在我们熟悉的江北大道(堤路园)、大学路,在其移交给市政部门管理之前,市政设施就已经被盗窃、破坏十分严重了。

绞尽脑汁保护市政设施

南宁市市政局副局长刘正华介绍说,为了保护市政设施,他们可谓绞尽脑汁。今年4月,南宁市第一支专门负责市政设施监管的市政设施监察大队已经成立,专门负责对市政设施展开日常巡查工作,同时与市政系统的城市照明、市政工程、环卫等部门沟通联系,改变各部门单兵作战的情况。在此之前,南宁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专门成立了第九大队,在打击针对市政设施的破坏行为时与城管执法人员配合执法。

去年,南宁市将民族大道、朝阳路、江南路等主要道路亮化景观等设施的维护和防盗管理交给了一家专业公司。在公司接手后,三条道路基本没有发生照明设施被盗被损情况。今年,清川大桥等亮化设施的维护工作也承包给了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由其负责对亮化照明设施进行巡查防盗和维护,在一定的程度上防止了设施被盗损。

为解决井盖严重被盗现象,自2002年开始,南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无回收价值的复合材料井盖。这种能正常使用,却没有回收价值的新型井盖,使得盗窃者对其不感兴趣,自投入使用后,极大地改善了以往铸铁井盖屡屡被盗,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的情况。下一步还将大力推广路灯电缆防盗处理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路灯景观灯电缆被盗的现象。

对于未移交工程的市政设施被盗被损严重的问题,南宁市出台文件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天内办理完移交手续。在未验收合格并移交前,管理工作都要由项目业主负责。记者了解到,南宁市新建设的永和大桥,大桥管理部门在移交前就提前介入进行管理,对保护大桥设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期待更多市民加入保护行列

“南宁这次出台《南宁市举报盗窃、破坏、非法收购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就是要让更多的市民投身到保护市政设施的行列中来。”南宁市市政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廖贵才这样告诉记者。廖贵才表示,南宁市的市政设施被盗被损现象严重,市政部门也采取了多种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单靠市政部门一家终究是势单力薄,这就需要得到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出台给予举报盗窃、破坏、收购市政公用设施行为的有功人员物质奖励的政策,也是顺理成章了。廖贵才告诉记者,采取奖励的办法打击盗窃、破坏市政设施行为,在国内一些城市已经有了先例。如西安、重庆、银川、杭州等城市,就先后出台了奖励措施。从实施奖励措施后取得的成效看,的确要比以前好很多。希望这一举措在南宁也取得成效。

相关链接:沈阳“网格化”管理市政设施

2004年,沈阳市城建局与各区城建(管)局首次签订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状,并首次建立保证金制度,各区城建(管)局向沈阳市城建局交纳责任目标保证金10万元。

如果发现各区城建(管)局没有及时处理问题,沈阳市城建局将从保证金中扣除一部分作为处理费用“责任状”要求,各区城建(管)局负责自己所辖区的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确保道路维护及时,无沉陷、险坑、鼓包、积水等问题。边石保持顺直,无缺损,人行道无缺损或沉陷等;确保排水检查井井盖、雨水井箅无破损、无错位、无声响、无翻盖,与路面保持平齐。各市政巡视队伍要确保对负责区域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到投诉或举报信息要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排险、抢险措施,确保所辖区内无“问题井盖”伤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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