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市建设局举行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会,有关被拆迁户及拆迁人、市拆迁办全体人员、市规划局、房产局、市政管理局、人大、政协等有关单位代表及具有社会公信力代表、律师出席会议。
由于个别被拆迁户与拆迁人对补偿安置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行政裁决,举行听证会是行政裁决必经的程序。在听证会上,州佩小区、东门商业广场9户被拆迁户就房屋拆迁过程中有异议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陈述,拆迁人对被拆迁户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解释及陈述。
有关负责人说,举行听证会的目的是让当事人充分举证,行政裁决部门根据当事人的陈述,综合双方意见,采纳合理的要求,促使被拆迁户与拆迁人的意见达成一致。行政裁决部门要求,拆迁人在听证会后的短时间内与被拆迁人再进行协商,使拆迁得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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