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宁市政府11月份下发加强对个人出租房屋管理的有关文件后,南宁市各个城区都行动了起来,一场加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战斗”在大街小巷打响。记者昨日在青秀区葛麻村村委现场目击了房东们缴税的过程。
自接到南宁市《关于加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后,从11月下旬开始,南宁市各个城区根据要求分别召开了动员会,由税务、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工商、公安、街道办事处等多个部门联合,组成了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各个村里去,全面开展个人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据了解,按照部署,工作组的工作分为学习培训阶段、组织征收阶段和重点核查阶段。目前,南宁市各城区正处于对房屋租赁税费的组织征收阶段,每个工作组都要负责好几个村的宣传和组织征收工作。
昨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了葛麻村村委办公楼。按照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的通知,12月12日至12月17日,是葛麻村居民来缴纳房屋租赁税费的日子。
上午9时许,葛麻村村委4楼的办公室里开始走进一批批来缴税的村民。组织征收工作的是青秀区街道办、青秀区地税局等几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工作组,此前,他们已经和葛麻村的村干们召开了会议,并将宣传资料、公告等送到了各家各户。
记者在现场看到,来缴税的村民们都带着房产证、《房屋租赁许可证》及最后一次缴纳房屋租赁税费的票据等。工作人员先是查看了这些相关证件后,接着对村民们申报的今年房屋租赁收入进行核查,然后根据相关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税款。在村民交了税款后,工作人员再给他们开具完税凭证。据介绍,葛麻村的房东们申报缴纳的都是2005年的税款。
记者看到,一位姓谢的村民申报了4间出租的房屋,每月租金共1500元,今年的有效出租时间为8个月,所以他今年总共应缴纳的税款为1500元×8×9%=1080元。
据了解,12月12日当天,葛麻村有几十户居民先后缴纳了相关的房屋租赁税费。
据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一位姓周的副主任介绍,他们这个工作小组从11月26日开始到现在,已经“转战”了长堽村、津头村、新兴村和葛麻村。每到一个村,都要进行广泛宣传、现场征收等工作,从这段时间的征收情况看,大部分房东的纳税意识都得到了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