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渠是我国著名的古代水利工程,保护灵渠功在当代、利在千秋。4月15日,在市政协副主席莫玲玲的率领下,部分市政协委员到兴安县进行了调研,与当地政府部门研究保护古灵渠的对策和办法。
据了解,1988年,灵渠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预备名单。近年来,兴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灵渠的保护、修复工作。2001年和2005年,分别对灵渠小天平和大天平坝进行了全面维修;2005年,利用国债资金300万元,重新恢复了铧嘴原貌;2004年至2005年,县委、县政府恢复了水街原貌,增添了南渠人文景观;2008年底,县政府投资近200万元,对南渠县城段进行了全面的清淤和补漏,对坍塌的秦堤进行了抢修保护。
当天,委员们分别在灵渠北渠和南渠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兴安县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委员们对兴安县委、县政府的保护、修护灵渠工作给予肯定,并表示,保护、修复灵渠是一项系统工程,应长远规划,整体推进。委员们建议兴安县政府尽快完成灵渠保护规划,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保护专项资金;认真研究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有关知识,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保护、恢复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让社会各界尤其是游客和灵渠周边的村民自觉养成爱护文物、保护文物的意识。 ( 赵忠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