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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城管局四项举措规范车辆管理


2009/4/23 9:38:29   来源: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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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制定《车辆管理规定》。明确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必须带头执行局车辆管理规定;明确局纪检监察室,必须定期对各科室(队)用车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通报,真正做到以制度管车,以制度管人,减少公车私用现象。 

  二是落实专职驾驶人员。每辆工作用车落实一名具备车辆驾驶资格的驾驶员负责,与之签订《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用车时间,不得随意将车辆交由非驾驶人员驾驶;违反责任书规定,造成交通事故的后果自负,并严格按照局里有关规定处理。  

  三是统一调度工作用车。凡日常工作用车,须由科室(队)事先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统一进行调度;采取派车单形式,记录出车事由,保证车辆使用情况有据可查,不影响为正常管理工作服务。 

  四是集中管理车辆费用。根据各职能科室(队)的工作实际和工作量,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时保养;采取按月考核,超过核定范围的费用,由本科室(队)自行负责。同时在下班及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一律停放在办公场所内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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