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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住房公积金多项新措施惠民


2009/6/2 11:30:59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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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措施》日前讨论通过——

住房公积金多项新措施惠民 


    为了让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更好地享受优惠政策,5月27日,我市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措施》(以下简称《新措施》)。将单笔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144平方米以内首付比例降到20%、允许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异地贷款等政策列入其中。 

    ■最高额度提高到30万元 

    首付比例降至20% 

    记者从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5月27日讨论通过的《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措施》,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单笔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购买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内的,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30%降到20%。“最高额度比原来提高了5万元,首付比例降到20%,这是根据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的趋势而制定的。”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解释道。 

    按照《新措施》,144平方米以下房子可以首付20%的公积金贷款办法推算,总价为37万元以内的房子均可以通过首付20%、剩余房款用公积金贷款完成购买。这相对于以前25万元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30%的首付而言,总价为37万元的房子原来要首付30%为12万元,现在只要7.4万元就可以交清首付了。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无疑能让很多普通购房人用上利息相对低的公积金贷款,因为对很多普通购房人而言,37万元的总房价意味着能买到单价在2600元以下的144平方米以内的房子了,这个价格在玉林城区来说,选择余地相对而言大了。 

    “但是,首付比例20%只针对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内的,购买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仍为30%。”工作人员解释道。 

    ■购买第二套住房也可用住房公积金 

    “我的房子是2000年买的,80平方米左右,因为当时单身,没有考虑太多,现在结婚了,有了小孩子,父母又准备跟过来一起住,这套房子明显不够用。房子是公积金贷款,还差几万元才还清。但不知换第二套时,还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在我市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小陈曾经跟记者说过他的苦恼。现在,小陈的苦恼可以得到解决了。据了解,《新措施》提及,申请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还清第一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此次推行‘二套贷款’政策,就是为了满足类似家庭的需求,体现了对职工改善型住房消费的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负责人介绍说。据了解,此次“二套贷款”政策仍以解决自住房问题为前提。再次申请贷款必须在还清前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进行。此外,一个职工家庭户申请总次(套)数不得超过两次(套)。 

    ■可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新措施》已经明确规定: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玉林市辖区内购房时,可以在我市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今职工的流动性很大,实行异地贷款政策是为了适应变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负责人介绍说,如今,也有不少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想要到儿女工作所在地买房,以便退休后与儿女共同生活,异地贷款政策满足了他们的需求。 

    ■提取政策、贷款政策适当放宽 

    除上述的几项政策有所调整之外,记者了解到,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及申请时间方面也有一些调整。以往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所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上年度的账户余额。《新措施》规定,职工在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当前余额。另外,职工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还住房贷款本息可提取本人、配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此外,原来规定职工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一年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在《新措施》调整为职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三年内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宋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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