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来宾市城市建设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就市人民医院新址内违法建(构)筑物依法进行拆除,当日被拆除的14户违法建筑户都乐意接受新签订的拆迁协议中的补助条款,积极配合拆迁,并得到有效安置。 市人民医院新址项目在市盘古大道与柳来路交汇处附近,新址内有违法建筑27户,这些违法建筑户大多数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从原来宾县各乡镇进城群众,在没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建房居住。为了尽快解决项目的道路和主楼建设用地问题,市政府决定对已签拆迁协议的14户违法建筑户依法进行拆除,并对其余13户违法建筑户签发限期搬迁通知。 据市城市建设指挥部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初,我市制定出台新的拆迁补偿方案,对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拆迁户,参照市场商品房价格拟订拆迁方案。签订拆迁协议、建筑手续齐全的拆迁户,按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对不持合法有效用地建房手续的被拆迁住房面积,按一定比例置换住房建筑面积。 ( 吴清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