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深刻解析在规划建设工作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提出了旨在规范建设行政行为,促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四化”建设目标,即“权力运行公开化、工作制度规范化、办公系统自动化、行政效能绩效化”。其中,尤其把“权力运行公开化”放在了“四化”建设的首位。
一是公开权力。该局要求各单位和科室坚持程序透明化、信息公开化原则,通过政务公开栏、信息公众网、媒体公示等渠道,及时公开本部门拥有的审批权力和审批流程。二是公开决策。对涉及工程款支付、工程量变更、规划设计方案等重大事项调整,进行充分的协商和协调,做到公开、公正和透明。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确定及调整,采取听证会、公示等形式,吸纳专家和群众的建议,并把决策依据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告知。三是民主决策。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智慧,民主决策各项权力的行使,建立起“相互制约、相互把关、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权力配置体系,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四是监督权力。建立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制度,对涉及人事调整、工程招投标、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等全面监督。建立方便接受社会监督的举报箱、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并在政务公开栏、网络、新闻媒体等公布,不断扩大监督面。对权力运行不公开、不透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查处。(王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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