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一精简,三取消”政策,职工办理相关业务将更加便捷。
据了解,“一精简”即材料精简,今后职工在同时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和储存卡业务时,相同的申请材料只需向公积金中心提供一份。以同时办理贷款和提取业务为例,与以往相比,职工可以减少三种八张复印件,两张书面证明。
“三取消”,即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申请业务时,取消提供贷款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求,只要提供贷款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职工在办理商品房期房贷款申请时,取消《办理权证委托书》需要借款人所在单位或社区盖章的要求,借款人只需在申请贷款时的签约环节当场填写《办理权证委托书》;中心审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时,取消年收入在12万元以内的借款人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收入证明》要求,改由借款人自行申报收入情况,并在《约谈记录》中如实填写。
据介绍,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中实行“一精简,三取消”服务,并不减少管理环节,而是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把原来由职工在窗口前台提供的手续变管理后台的再整理工作。同时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职工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需要提供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借款人办理组合贷款的,仍需向银行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