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建设厅召开党风廉正建设会议,推广长春市建委用“三位一体”新格局助推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近年来,长春市建委深入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努力构建“三位一体”反腐倡廉整体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精心构建“三位一体”反腐倡廉新格局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实际,长春市建委把“三位一体”反腐倡廉整体工作格局划分为3个体系,即:以软环境建设为中心的服务保障体系,以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为核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党政齐抓共管为保证的组织协调体系。每个体系都赋予切实可行的内容。
长春市建委为明确目标责任,从2003年开始,每年都制定《长春市市建委“三位一体”整体工作格局任务分解表》,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三位一体”反腐倡廉整体工作格局总体要求,成立软环境建设、预防腐败和组织领导3个方面十几个协调组,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单位和处室,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内容全面、形式直观、责任明确、任务清楚。
落实“三位一体”反腐倡廉重点任务
源头治理,有力地预防了腐败问题发生。一是抓教育。长春市建委在重点宣传搞好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精神的同时,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采取集中上党课、警示教育、开展“权力观大讨论”等方式,教育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道德观和人生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抓制度。按照“三位一体”反腐倡廉整体工作格局的要求,他们制定了《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预防职务犯罪的若干规定》等控制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三是抓监督。该市加强了对关键部位的监控,重点抓好制止和纠正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行为有关规定的落实,严肃查处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不廉洁问题,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
深化改革,打造廉洁高效的软环境。长春市建委以创东北4个副省级城市建委系统软环境最佳为目标,先后3次清理办事事项,办事环节大幅度减少,办事时限减少了36.7%。此外,该市还实施了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将原来负责的53项审批项目全部纳入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受理,以努力实现高效审批、快捷服务,该办公室从今年元旦起已开始运行。该市还建立并实行了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项目领办制度。对于经过确认的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项目,重要招商引资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由报建窗口统一受理后,纪委指派专人作为领办人直接与业主接洽,并全程带领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此外,长春市建委还建立并实行了棚户区改造项目《绿色通道通行证》制度。对列入长春市重点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实行会办制,集中审批,并下发“绿色通道通行证”。2006年共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59个,全面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快了棚户区改造进程。
以人为本,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长春市建委坚持依法拆迁,严格执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储制度,有效地防止了野蛮拆迁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综合手段,2006年解决历史回迁遗留问题1596户,回迁难度较大的星宇、兴城等超期回迁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力地维护了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此外,该市还全面完成了3年清理“双拖欠”工作,加大依法清理建设领域“双拖欠”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62亿元,占拖欠总额的100%,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切身利益。
强化“三位一体”反腐倡廉协调功能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在履行“三位一体”反腐倡廉整体工作格局过程中,该市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分战线负责,纪委组织协调,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
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该市认真落实了《领导班子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廉政建设和行政工作两手抓,一方面深入贯彻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点抓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另一方面抓好分管战线干部职工的廉政建设,做到守土有责。
党风廉政建设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的同时,该市还制定了《市建委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表》,两表同时上墙,分8条战线,明确38项重点任务,下发到各位领导和相关处室,使全体党员干部在抓好行政工作的同时,时刻不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互相促进。
准确定位,明确职责。党委主要负责牵头抓总,业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纪委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从根本上了促进了城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战福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