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市政管理局结合市政系统工作实际,近日陆续出台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大力提倡服务之风、学习之风、务实之风、创新之风、廉洁之风,扎实推进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促进市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通过制定和实施《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外服务承诺书》、《审批承诺书》等相关的规定,从多方面规范行政行为,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二是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力求审批的规范化、标准化、公开化。为提高办事效率,该局对28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两次提速,将办结时限从原来的10~20个工作日提高到了现在的平均4个工作日。尤其是在房产证的办理方面,进一步简化了办理程序,将简化后的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在办证大厅公示;设立群众办证咨询服务岗,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建立AB岗工作制度,避免出现缺岗现象,并从收件、初审、复核、审批、收费发证等各个环节明确具体的办理时限,使限时办结细化、量化,加快收件、发证速度,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针对群众投诉的办证难等问题,梧州市市政管理局还成立了解决办理房屋产权证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对办证难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凡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能够变通办理的,则采取果断措施,能办即办,主动为群众想办法。对本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进行统一归类,通过主动出面与其它部门联系,协调解决群众难题,不让问题无休止地延误积压。
三是调整工作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不合理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根据群众反映的房产测绘问题存在收费不合理现象,该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调整不合理的房屋测绘内容、减少测绘环节,避免重复测绘、重复收费等现象,减轻了群众负担。
四是将三项制度内容印发到各科室进行学习,让每一个工作人员对制度进一步认识和掌握,了解制度的内容、限时办结的事项、造成投诉和问题而实行责任追究处理程序等,自觉地用三项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办事效率。
五是在机关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设置工作牌,写明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编号,让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一目了然,掌握情况,明白自己前来办事的事项该找谁、找了谁,以及办理的情况。如果出现问题,明白该投诉谁。
六是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责任等,增强办事的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
七是实行督查督办制。建立了市政管理局群众投诉件办理督办制度,对各科室办理群众投诉件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群众投诉件都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供稿:梧州市市政管理局 骆丽娟 2007.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