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入第二阶段即查摆阶段以来,港口区加快工作节奏,加大工作力度,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经验,狠抓实效,力求把第二阶段工作做得更有声有色。
在这一阶段工作中,该区奉行查摆“四有”原则。一是查摆有监督。督查与宣传双管齐下,不仅发挥各部门单位自身的内动力,进行督查与自我监督,还充分发挥群众的外推力,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深入宣传,使整改工作家喻户晓,形成强有力的监督环境。二是查摆有重点。按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把干部在工作纪律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能力与效率上的突出问题作为查摆重点,找准本部门反映最突出、群众意见最大的问题,重点查摆,防止“空对空”。三是查摆有力度。为确保查摆工作不走过场,港口区加大查摆力度,采取明察暗访、通报批评、曝光警示、纪律处分等强硬措施,形成查摆威力。四是查摆有典型。在查摆工作中善于发现典型,正反典型一齐抓,把正面典型作为行动的楷模,把反面典型当成警示的镜子,充分发挥典型的双重作用。
同时,该区还加大作风效能督查力度,做到督查“四不”,即不留死角、不拘形式、不限时间、不留情面,以推进查摆工作的扎实开展。督查不留死角,全面出击。该区作风效能办督查组分组对全区包括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及三镇两办、驻港各单位共68个单位进行逐个督查,不仅给在第一阶段工作中做得不足的单位“补课”并进行进一步的督查,还引导各单位扎实开展第二阶段的工作,做到一个也不能漏;督查不拘形式,力求形式多样。督查组把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把随机抽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避免了督查的程式化;督查不限时间,见缝插针。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和时间,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除上班时间外,还不定期进行突击督查;督查不留情面,敢抓辫子,敢用鞭子。对存在问题需要改进的单位或个人直接提出整改意见,不徇私情;对逾期不予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绝不手软,有效地促进了查摆工作的展开。 (苏 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