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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检察院“八个要”抓整改


2007/4/19 9:59:22   来源:防城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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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在效能建设活动整改中努力做到“八个要”:一是心要静。在工作中培养和保持良好的心态,防止出现浮躁情绪。二是事要严。办事要严格,按规章制度办,做到严格、严密、严谨。三是心要细。做工作务必细心细致,符合规范要求。四是质要高。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五是思要清。要保持清晰的思路理顺各方关系,做好领导决策参谋。六是手要勤。办文、办事、办会要手脚勤快,提高工作效率。七是账要明。要严格执行财务纪律,细心审核,账目明朗。八是语要甜。接听电话语言文明,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和上级领导干部,语言得体。 (李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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