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接到群众关于公示政绩的7位领导任何的举报和意见。其中,龙湾区统计局副局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和一个副镇长的候选人已正式上任。”12月6日,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了解到关于龙湾区任命官员前要政绩公示的最新情况。
与以往任前公示不同的是
,必须公示该干部自己拟写的政绩———温州龙湾区出台的这一《党政领导干部实施政绩公示暂行办法》,促使个别官员在拟写时不得不考虑自己政绩的真实性和群众的认同感。
长期以来,组织部门对拟任干部一般只公示该干部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等基本情况。即使组织部门在考察时,也只看该干部自己的个人总结,内容是否夸大甚至弄虚作假,普通人根本不得而知。
龙湾区《党政领导干部实施政绩公示暂行办法》规定,政绩公示对象主要是科(局)级领导干部、拟提拔担任科(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以及拟平级转任新的重要领导职务的人选、试用期满的科(局)级领导干部。公示形式一般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同时也可以通过网络、会议述职等方式进行。政绩公示期间设立意见收集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有关专家认为,这一办法的实施,说明干部提拔制度正不断趋于完善,同时也大大增强了社会的监督力度。(实习生毛妍芳 记者李刚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