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白山市建设局紧密结合建设工作实际,创新监督手段,改变监督方式,更新监督理念,对建设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权力运行相对集中的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行政审批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四个重点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实施全程监督,推进治本抓源头,使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突破。2007年1月该局被建设部授予“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首先,由注重事后监督转向加强事前监督。在加强对权力监督工作中,改变过去习惯于一项工作完成后听汇报、组织人员检查、发现问题再进行事后处理的被动工作方式,采取关口前移、防范为主的措施,对建设工程审批项目,包括工程交易、房屋拆迁、质量验收项目的办理程序、审批依据、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等全部公示,实施专业化管理;对较大的公益项目建设及工程预(决)算、大额资金支出、重要工程验收等,实行集体审批制,组织专业人员或专家组进行前期论证、审批、审核。2006年白山市310项工程交易、230个审批事项、36项比较大的公益项目工程全部进行公示,严格按照办理程序签证把关,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有效避免了违法违纪、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
其次,由注重领导监督转向加强专业化监督。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中,在建设工程交易、工程质量验收等部门成立专家组,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和决定权作用,把权力运行由领导监督逐步转向专业化监督,采取工程前期论证、中期听证、后期考证的措施,有效遏制了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设的不正之风。2006年白山市政建设的星泰大桥、市区扩容、棚户区改造、电厂五期等所有较大工程,专家组都提出了科学严谨的建设性意见,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又有效防止了权力运行中被滥用和失控问题的发生。
第三,由注重外部监督转向加强内部监督。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中,以往非常注重社会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群团组织监督,往往忽略行业内部的更及时、更直接的监督,特别是上下级、相关科室、同事之间的监督。该局采取加强内部监督、落实监督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的制约监督措施以来,收到非常好的效果。单位内部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层层签订责任书,使许多容易引发权力失控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四,由注重人管人监督转向加强制度管人监督。近年来,该局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建设工程交易管理监督规定》、《行政审批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权力运行规章制度,促进了建设系统行业作风的根本好转。 (赵斌 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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