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开展的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活动中,不作为和乱作为已成为众矢之的,然而“慢作为”现象却往往被人们忽视。其表现为:习惯按部就班,不论问题急缓难易,都要研究一番或请示领导再作答复,使一些本来可以迅速处理的事情得不到及时办理。
其实,“慢作为”和不作为、乱作为本质上都一样。即损害政府机体和功能,降低行政效率,提高办事成本,影响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慢作为”比不作为、乱作为更可怕。因为“慢作为”比较隐蔽,难以发现;即便发现也难以“定罪”。它就像糖尿病人一样,表面没大碍,实质隐患大。因此,对“慢作为”带来的危害,我们要有清醒认识,并尽快整治。
如何整治?笔者认为,在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的同时,还要根据工作特点,找准薄弱环节,细化、量化和完善一些制度,使之作为执行的参照标杆。比如,规范处理没有明确处理时限的工作;制定对把握不准的复杂问题处理原则等等。诸位以为然否? (卢志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