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8日,河池市建规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文纲同志主持召开委全体党员和中层领导干部会议,传达了6月15日河池市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会议精神,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自治区纪委《关于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河池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蒋家柏同志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提出了我委学习贯彻《规定》的意见,对该委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规定》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对该委学习贯彻《规定》的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全体党员和全委职工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委规定及河池市常委、市纪委书记蒋家柏同志在会上的重要讲话,提高思想认识,领会中央纪委规定和市领导讲话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二是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好《规定》的贯彻落实。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规定这项工作在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科、站、室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市纪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到人人知晓,并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并认真对照检查。在学习贯彻中,要与当前开展的作风效能建设及“树新风正气、促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推动。三是该委党组成员和各科、站、室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根据《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四是该委党组及委纪检组要加大学习《规定》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领域实施的督查力度,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机制和体制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非党员的中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长效机制。
会议最后强调指出,学习贯彻《规定》的工作是该委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及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把握政策,扎实推进,不留死角,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进一步促进全院各项工作。
该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中层领导干部共20多人参加了会议。(供稿:河池市建规委作风效能建设办公室 韦林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