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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机关将排查举报 集中查处拒不纠正违纪官员


2007/6/29 8:41:31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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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纪委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要求有“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在6月29日前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中纪委规定的30天反腐大限今天到期。

    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日前指出,各级纪检机关要认真排查掌握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集中查处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

    对已经掌握一定证据,而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说清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从严查处;对群众有反映的,可以采取函询、约谈等方式要求有关党员干部解释说明,并根据情况稳妥处理。

    此外,及时查处《规定》发布后顶风违纪的行为,继续加大并长期保持惩治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各级纪检机关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对搞权钱交易的案件,必须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同时,对腐蚀贿赂党员干部以及伙同党员干部共同受贿的其他人员,也要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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