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桂林市市容管理局效能办督查组、考核组对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第三阶段单位(个人)承诺书及上墙公示情况和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各单位好的做法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
在第三阶段活动中,各单位按照活动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一、各单位都能按照局作风效能办的通知要求,于6月8日前写好了单位(个人)的承诺书,并且按照要求逐级进行审阅,整理好后上墙公示。二、近期各单位编写制定了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单位比较敏感的岗位(财务、用车、人车),完善了相关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各单位较好地落实了学习制度、岗位工作制度。三、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各单位把开展学习活动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四、以爱心和积极的行动践行落实单位(个人)的承诺。局机关组织全局的党员干部向局扶贫点特困户捐款5400元;城管监察支队为龙胜县和平乡中学捐款7000元;环卫处为临桂县睦洞村捐款2500元,为临桂县松口村、池头村修建8个垃圾池、四条便道2.5公里;市容处给市总工会捐款220元,为解决本单位困难员工捐款2000元。城管监察支队、市容处进行了单位与个人签订执法责任状;局法规科给300多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上岗培训;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开展创“五型”机关、创“四好”干部活动,在接待来访群众做到了文明礼貌,办事高效。特别是城管监察支队主动与违章建筑户主沟通,上门服务,帮助拆迁户排愁解难做了大量的工作,市民群众反映比较好。渣土办主动到建筑施工现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上门服务工作比较到位,建筑施工业主比较满意。
督查考核组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城管监察支队的公示栏太分散,从便民服务方面考虑,希望重新调整布局,尽可能做到集中些。二、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工作流程及单位、领导的审批办结时限要明确上墙公示。三、各单位在开展制度建设工作中,要把单位的人事工作制度进一步的完善并督促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