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每年都会承诺给群众办各种实事。这些实事,原不在政府有关部门日常工作之中,但都是人民群众的大事、急事、难事,关涉千家万户,影响社会生活。因此,将这些事项另定计划,逐项落实,对于克服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惠及人民群众,有着重要作用。
然而,有些“实事”的办理却在现实中走了样。
北京市近日在检查实事办理情况的过程中,发现有些部门将自己下一年的工作计划也当成实事上报,令人大跌眼镜。为此,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今后属于政府各部门分内的工作,原则上将不再算在每年拟办的实事之列。实事项目将以市民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为主,只有市民急需的问题才能这样称呼。
做好事热衷于表面文章,类似的现象在其他一些地方和部门,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虚报数字,把计划要办的事情当成已办的汇报;有的夸大其词,尚未办结的事却说已办妥当,刚办两件便说成十件;有的“拿来主义”,把人家办的事拿来为我所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有本职工作,认认真真做好这些事,本是题中应有之义。在其位谋其政,无需专门表白。把这些事情当成额外办的实事来逐级上报,甚或弄虚作假,这是一种动机不纯的表现。这样的“实事”罗列再多,只能蒙蔽上级,人民群众恐怕不会领情。
实事办虚了,好经念歪了,究其原因,是这些部门缺少实事求是之意,却有哗众取宠之心。换言之,是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
对于实事的主体人民群众来说,真正的实事往往既难且急,若不办理,或办理慢了,就会影响生产生活。有关部门如果真心为民办实事,就需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倾听人民群众呼声,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快速度,提高效率。只有这样,才无愧于“办实事”之名。反之,如果没有正确的政绩观,心浮气躁,急功近利,重“显绩”,轻“潜绩”,做一些既虚情假意又劳民伤财的所谓“实事”,其结果不仅与办实事的初衷背道而驰,还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年终岁尾,又到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向上级报总结的时候。希望各地上级部门能像北京市那样,不仅要研读下级的各种方案和报告,还要仔细检查实事办理的效果,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看看有几件是真正的实事。对实事的检查应求真务实,让办实事者实心实意,实事办得实实在在,这样,实事才能真正取得实效,群众才能真正得到实惠。(李忠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