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和“五风”整顿系列教育活动的开展,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新建”的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围绕构建“和谐新建”,不
断加强自身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1 、县级领导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县委一班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靠自身的勤政廉政带动县级班子的勤政廉政,用县级班子的勤政廉政带动各级干部的勤政廉政。县委书记曾文明同志曾经代表县委向社会公开做出“八讲八不”的勤政廉政承诺 , 即 : 讲共同价值 , 不心存杂念;讲学习提高,不得过且过;讲关心群众,不损民坑民;讲真抓实干,不敷衍应付;讲开拓创新,不因循守旧;讲团结协作,不互相拆台;讲组织纪律,不我行我素;讲廉洁从政,不以权谋私。在他的号召下,县级领导干部从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等小事做起,倡导慎小事、拘小节。在县级领导干部的带动下,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坚持“两个务必”、“八讲八不”,带头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带头学习 “八荣八耻”荣辱观,带头 贯彻、维护党章 ,不断加强 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 。
2 、落实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保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制度。该县每年年初都要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目标和要求,强化责任。 6 月底左右,县委书记曾文明、县长胡敏亲自听取县纪委书记叶保平、宣传部长凌菲等县级领导抓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在此基础上,组织人员到各单位查、评、考廉,依据掌握的情况,对“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年终,还要对基层党建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一岗双责”工作格局。
3 、落实《监督条例》,加强责任监督
为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试行 ) 》,该县重点对“监督制度”部分进行了细化,把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摆上突出位置。坚持思想监督,在“五风”整顿活动中,明确了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要求,对“一把手”提出了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原则性要强,要管好自己、下属部门和干部,按“三严”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坚持制度监督,要求各单位党委年终要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纪委报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坚持用权监督,重点是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选拔任用两个环节,在“一把手”离任时,坚持先审计后离岗,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围绕构建“和谐新建”,不断加大廉政宣教力度,营造“廉荣贪耻”浓厚氛围
1 、坚持全方位,建立完善的廉政教育机制
为深入贯彻《实施纲要》,该县把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廉政教育第一责任人。建立了由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党校、文广局等部门组成的党风廉政“大宣教”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形成了优势互补、强项互用、资源共享的整体合力。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廉政教育的重中之重,将廉政教育纳入各级班子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的整体规划。县委常委通过“一月一课”的形式,轮流为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授课,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利用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等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了“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的活动。
2 、坚持全过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预防、提醒和警示教育
该县把廉政教育渗透到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教育预警。一是坚持预防性教育。建立了农村流动党校、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机关集中学习和基层民主议事日等制度,完善了领导干部任前谈话、戒勉谈话、集体谈话、定期谈话等预防性谈话制度。二是坚持经常性的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每年确定一个月为“党纪政纪条规宣传教育月”,通过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专题讲座、以案说纪、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党纪政纪条规进行宣传和解释。三是坚持将廉政教育渗透到党员管理工作中。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和评议党员工作中,都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既考察、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又审查廉洁情况。
3 、坚持全天候,活化教育形式和载体
该县坚持廉政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 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利用县广场这个休闲平台,推出“欢乐周末”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向群众宣传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借助市电视台开辟的《廉政在线》和市日报开辟的《廉政天地》专栏,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报道党风廉政的好做法,弘扬正气,树立典型。三是在城区打造党风廉政建设文化长廊,开设廉政图片、漫画、警句和勤政廉政典型事迹等栏目,举办反腐倡廉书画展。四是组织县老年人“夕阳红”艺术团自编自演反腐倡廉节目,到全县各地巡回演出,将廉政文化送进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家庭、机关,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延伸到最基层。
三、围绕构建“和谐新建”,坚持惩处与保护并重,拓展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该县把查办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一是加强了领导、组织和协调。县纪委明确了一名副书记、三名常委抓查办案件工作,实行人员、经费向办案一线倾斜;建立了反腐败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会议,通报查办案件情况,完善案件移送等制度。二是强化了目标管理。将查办案件列为重要内容,坚持每周一汇报、每季度一通报、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会,推动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三是建立了乡镇办案协作机制。选调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解决了乡镇办案难、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四是实行了“书记分片、常委管线、室主任挂点”制度。强化督促检查,有效推进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五是积极协助上级机关办案。六是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率先实行公开审理制度。
在强化办案同时,该县进一步拓展办案治本功能。一是推行“重要案件一案一整改”措施,对于所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注意从体制、机制与管理、制度上查找发案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完善案件易发多发频发部位的监管。在继续查办“人、财、物”相对集中部位的大案要案的同时,坚持查办案件与制度建设一起抓。做到“剖析案件、查找根源、整章建制、规范运作”。三是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回访教育。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暂行办法》,加强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为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
四、围绕构建“和谐新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 、开展好民主评议活动,让行政执法处于阳光之下
该县把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民主评议行风的重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唯一标准,将全县所有政府部门纳入评议范围,并做到“四个延伸”,即向基层站所和机关科室延伸,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延伸,向基层代表延伸,向多种形式延伸。同时对投资环境进行季度测评,对一年两次测评末位的单位负责人将实行待岗培训,促使后进单位领导加大整顿力度,促进行风根本好转。
2 、认真搞好“阳光投诉”活动
该县坚持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在公开场合现场办公,解决群众在政务服务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参加,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地接受群众投诉和政策咨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责成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同时县纪委把每周二定为书记接待日 , 由三位书记轮流接待群众投诉,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3 、推行执法标准化
针对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该县推行了执法执纪行为标准化。一是执法程序标准化。规定涉企执法执纪部门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企业执法;经领导批准的执法必须两人以上,出示证件;入企业收费必须明示“一证一书一卡”。二是执法时限标准化。规定上午 11 点和下午 5 点以后不准到企业检查;在企业检查时,不准接受被检查企业的吃喝招待。三是执收执罚金额标准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处罚标准,细化处罚金额,增强执法刚性。四是办案时限标准化。为防止部门办案久拖不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执法执纪部门都对办案时限做出了合法、科学的规定。(徐唐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