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增加职数的前提下,把原来由工商、环保、城管等多部门行使的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执法权,由一个新成立的部门(通常称“行政执法局”)行使
笔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今年,11个省辖市和22个扩权县(市)将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解决城市管理领域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基本内容是:在不增加职数的前提下,把原来由工商、环保、城管等多部门行使的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执法权,由一个新成立的部门(通常称“行政执法局”)行使。按照国家规定,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部门如果仍然行使已被调整出的行政处罚权,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已先后在秦皇岛、承德、沧州、保定、邢台、廊坊等6个省辖市推行这一制度。 (周远 杨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