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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取消和停止148项行政收费


2008/8/19 11:08:31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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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上海开始了旨在进一步让生产力充分释放的一系列改革。从7月1日起,上海市政府向“合法不合理”收费“开刀”,取消和停止了首批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占目前总收费项目的四分之一强,市、区两级政府因此每年减少收费20亿元。 

  这一被称为上海“政府自身革命”的大规模清理收费活动,是近年来上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 

  140枚“合法”图章被废止 

  地处上海中心城区的长宁区近年来成为台商、日商等汇集地,但日趋攀升的商务成本令客商感到“居不易”。一项调研显示:要在中心城区盖一个楼,审批和收费的图章要盖157枚。更令人尴尬的是,这些图章都“有章可循”,并不是人们所说的“乱收费”。 

  事实上,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存在三种情形:一部分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清理起来比较容易;一部分不合法但合理,清理起来有些困难;而绝大多数的是不合理、没必要,但又有法规、文件依据的。上海市市长韩正指出:“关键要坚决依法清理那些‘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过大量摸底调查,清理的焦点越来越集中。如行政机关的管理类收费中,不少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的产物,已不符合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像“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等;政府部门的服务性收费中,如为个人代为保管人事档案而收取的“代办劳务费”等,也明显不利于促进就业、吸引人才。此外,工本费过多过滥,且频繁发证、重复收费,社会反响比较强烈。 

  清理“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必须从法律法规的依据上消除它们存在的理由。从根子上消除了“合法不合理”的收费依据后,上海行政收费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长宁区经过两轮房地产项目的审批改革,审批时限从原来355个工作日减少到如今的70个工作日,审批图章也废除了140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等不合理收费随即停止。 

  习以为常的收费也要推敲 

  在清理行政收费过程中,人们发现不少习以为常但经不起推敲的收费现象。 

  例如,在征地过程中,房地、劳动等部门除收取用地单位各类费用外,还要向用地单位收取“不可预见费”。根据上海市房地局的规定,征地包干“不可预见费”最高可达到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及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费等总额的2%。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994年出台的《关于征地农业人口不可预见费问题的通知》中则解释,“不可预见费”用于解决征地劳动力安置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矛盾,解决征地劳动力在安置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弥补组织征地劳动力安置中费用的不足。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类“不可预见费”其实经不起推敲,“行政收费名目必须明确,所谓‘不可预见费’却反其道而行之。” 

  撤了“香火”还要“拆庙”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清理的148个项目中,事业单位作为收费主体的有93项,这些事业单位绝大多数由行政部门设立,代行政府职能。上海市政府秘书长姜平说,这其中不乏一些单位属于“管理职能沾个边,主要工作是收费”,有的还实行自收自支制度,多收一点,预算就宽一点。收来的费用大部分用于办公、培训和“人头费”开销,实质上成了“为养人而收费,为收费而养人”。他表示,取消这些单位的行政收费项目,具有釜底抽薪的作用,撤了“香火”之后还要逐步“拆庙”,从而精兵简政,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就此,上海市已同步出台了“拆庙”的过渡方案和保障措施。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葛爱玲表示,将采取分级负担、平稳过渡的原则,对原事业单位的职责定位、人员编制进行梳理调整,逐步妥善安置;在“过渡期”里,将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确保正常工作不断不乱。 (慎海雄 杨金志 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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