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建设局(人防办)窗口本着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宗旨认真开展各项业务,至目前止,没有出现一宗超时办结现象,没有发生乱发证或发证错误的现象和发生乱收费或收费错误的现象,没有受到纪检监察部门黄牌、红牌警告,行政服务中心每月抽查群众满意度均为100%。
据了解,至11月20日止,清远市建设局(人防办)窗口共办理各类登记、审批、备案783宗。按照局(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将进驻窗口的业务范围、办事程序、申报资料、申报表格、办事依据、承诺时限、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使各项业务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操作。对顾客提交的申报资料,认真履行书面告知回复制度,窗口均一次性提出书面意见,并指导顾客进行修改完善,以使顾客少走弯路,少跑窗口。只要顾客提交的资料齐全、完善、符合办事程序,窗口均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执行按时办结制度。执行市委、市政府各项优惠政策时,严格执行收费审核制度。同时坚持“即来即办,特事特办”制度。窗口对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及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坚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批示精神和局(办)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做到“即来即办,特事特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