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建委获悉,北京市建委在2008年清理精简的基础上再次加大行政审批的政策、方式创新与管理力度,经过精简、压缩、下放,目前,市建委所有审批事项全部改为即时受理。其中,23项为即时办理,立等可取;45项压缩审批时限,每个项目平均压缩30%~40%办理时限。
一是加强处室审批联动,减少互为前置的审批事项。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工程施工许可整合为一项审批事项。二是暂停3项审批事项的办理,包括外省市造价咨询企业在京承揽业务合同备案、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批准、物业管理人员资格审查。三是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等4项审批事项。四是减少6项审批事项提交的材料。工程项目进场招标时,不再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土地批准手续只审查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金全额缴纳证明或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再要求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要求提交的材料,减少了社保证明凭证等5项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由4方盖章改为只由建设单位盖章;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不再要求提交施工进度照片;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消地价款核实函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两项材料。五是压缩房改售房方案核准、房屋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等5项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刘月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