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简化申报资料。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等在设定行政审批事项中,已经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作出规定的,实施单位要尽量简化。二是压缩办理时限。各部门单位要在现行承诺期限的基础上再提速30℅以上。三是规范办事流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在现有办事程序的基础上,优化缩减办事环节,制定简明的办理流程图。四是推行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对市级权限内需由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或审查的建设项目,分立项和规划设计施工阶段,由东阳市政府确定发改局、经贸局、规划局为主审单位,实行“中心牵头、主审负责、联合踏勘、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联合审批方式。五是削减审批项目。现行的605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中,项目要削减20%以上。六是减轻收费负担。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政策,严禁不按规定的项目、标准收费。凡收费标准有高低限的,一律按低限收费。七是完善问责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