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五项措施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2009/9/16 1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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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遂昌县委、县政府从建设全省重要生态屏障的大局出发,高度统一思想,把城乡污水治理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把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列为遂昌县生态建设九大工程之首,今年又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列为县重点工程、县政府十件实事之一。各乡镇、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城乡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共识,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真正到位,宣传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遂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全面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工程实施,明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责任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实施单位和配合单位,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建设中重要事项。整个工程由县生态办和县建设局牵头负责,各部门、乡镇协同配合,协力推进工程实施。县生态办负责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掌握工程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督促滞后乡镇加快建设进度,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将工程实施情况列为乡镇部门年度生态环保工作考核内容,每月向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书面汇报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等;县建设局安排专门科室,负责项目包装、项目设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向上级部门争取经费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指标安排及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各乡镇政府专门成立了工程建设小组,承担整个工程的建设任务,负责做好工程选址、征地政策处理等工作;各乡镇及责任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了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整个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支撑。

  三是制定政策,加大投入。结合生态县建设,制定出台《遂昌县生态建设九大工程行动计划》,将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列为其中的首要工程,在2008—2009年计划投资2170万元,建设所有19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污水处理厂,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部分的建设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解决,县财政在工程开工前,就预安排了500万元专项经费,作为工程启动资金。同时制定出台生态创建以奖代补政策,补助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污水处理达标并成功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市级生态乡镇的乡镇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四是因地制宜,分类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级关于“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乡镇必须单独建设动力或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的要求,确定在大柘镇、石练镇、云峰镇、北界镇、新路湾及金竹镇6个乡镇建设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与此同时,立足遂昌县乡镇地处山区、人口较少的实际,从节约投资建设成本和易于运行管理的角度出发,因地制宜在其余13乡镇建设厌氧加湿地污水处理设施。

  五是政府采购,规范运作。采用县里统一招投标和部分乡镇实行简易操作程序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工程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2008年,9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分两个标段,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和施工单位;2009年,在原有工作基础上,通过学习借鉴外地县(市、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调整思路,新建的10个污水处理厂以乡镇为主体实行简易操作程序。由县政府组织财政、农办、环保、建设等部门领导和有关设计单位召开乡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洽谈会确定工程设计单位,主体工程建设和管网安装由各乡镇负责进行招投标,污水管网工程所用管材由县统一实施政府采购。土地征用和政策处理由乡镇牵头实施,各乡镇土地使用状况不同,通过与征地户积极沟通,土地征用价格每平方米最低争取到30元,连同政策处理最高价80元每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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