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1月20日,广西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统一设计签约仪式在南宁举行。图为自治区建设厅厅长宋继东(右)代表自治区全面推进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标单位签约。张雄兵 摄

2009年8月28日,自治区污垃办副主任、建设厅副厅长周卫(中)率队到防城港市考察指导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工作。宁国用 摄
截至2009年11月底,我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到30%和56%,“十一五”后三年累计建成和在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151项。记者12月24日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08年8月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年多来,通过全区上下齐心努力,我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形势趋好。
自治区污垃办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1月底,“十一五”后三年累计建成和在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151项,其中: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21项,在建76项;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成9项,在建45项。从2008年到2009年,我区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07年的11.78%提高到30%,提高了18个百分点,不到两年时间翻了一番多,比2007年前广西污水处理设施建成26年的总和还要多。截至目前,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6.2万立方米/日,总处理能力达到183.7万立方米/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比2007年底提高17.7个百分点以上,达到56%。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899吨/日,总处理能力达到7099吨/日。
自治区污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建设起步较晚,基础较为薄弱。为扭转落后局面,确保国家“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2008年8月以来,自治区相继出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8〕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桂政发〔2008〕26号)等11个政策文件,计划“十一五”后三年建设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共201项,估算投资176.47亿元。
根据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全区各地、各部门加强领导、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重要职责,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二是加强督察,严格问责。自治区污垃办制定了定期督察制度和电子督察制度,实行自治区对市督查,市对县督查的两级督查;对严重滞后的项目进行挂牌督办,并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自治区、市、县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加快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的落实。四是实行月报通报,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排名,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五是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关技术、政策等方面的培训活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设计的各项工作。六是加快办理征地手续,做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目前,全区各市县正千方百计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力保证了“十一五”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宁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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