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伊始,安徽省将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此举旨在促进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确保该省确定的“十一五”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的工作目标。
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步伐,安徽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制定了《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该省城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所有设市城市要于2008年上半年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县城也要于2008年底前开征垃圾处理费。
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还要求,各地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时,应取消或归并涉及垃圾处理的卫生费、清扫费等同类收费,防止重复收费。已实施物业管理收费的,在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中应扣除垃圾处理费的相关费用。各地市也可制定包括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的统一收费标准。(马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