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获得中央财政2008年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30164万元
2008/8/20 16:37:01 |
《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8〕18号)及其工作方案下发后,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并请求尽快分配下达今年中央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奖补资金,财政部经建司领导高度重视并及时支持。日前已下达我区中央财政2008年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30164万元。这批资金将对我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发挥重要作用。(自治区财政厅经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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