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开展农村垃圾处理试点
2008/12/27 1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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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村镇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南昌市日前启动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在先行抓好629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部分沿交通干线村庄的垃圾处理试点建设的基础上,该市力争全市村庄垃圾收集率达90%以上,垃圾处理率达80%以上。

  南昌市要求自然村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若干个垃圾箱,设立2至3个垃圾池,配备垃圾清扫工具和清运车辆。偏远和不能将垃圾集中运至乡镇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的村庄,就地就近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同时,按照每30至50户农户配备1名环境保洁员的标准,建立村庄垃圾清扫和环境保洁员队伍。

  保洁员工资采取财政补一点、乡镇筹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办法解决。保洁员每天到垃圾箱收集一次垃圾,公共场所每周打扫2至3次,垃圾池垃圾每周清运1至2次。村庄垃圾就近就地填埋消毒或统一运至乡镇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南昌市还将建立健全村民卫生“门前三包”制度、环境卫生保洁督查考评制度等,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朱雪军)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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