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通过BOT运作模式,湖北省襄樊市区已建成鱼梁洲、观音阁两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生产生活污水能力达到30万吨,污水处理率达75%以上。污水处理厂管理科学、运行规范,污水稳定达标排放。这与该市落实监管措施,严格监管监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认真落实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七项制度”密不可分。
一是明确责任义务,实行特许经营制。襄樊市建委是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监管的行政主管部门。该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城市污水治理公司)受建委委托履行鱼梁洲污水处理厂和观音阁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职能,代表市建委对污水处理厂运行进行全过程监管。而通过BOT形式确定的两个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则为产权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营实体。襄樊市政府授权市建委与运营单位签订了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与运营单位签订了污水处理厂服务协议,明确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中成功地推行了BOT特许经营制度。该市共引资2.3亿多元,确保了在较短时间内二级污水处理项目顺利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是组建监测中心,坚持水质检测制。为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早在2004年该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就组建了排水监测中心,并于2006年取得了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使得实验室数据具有法律效应。该市制定了《BOT污水处理厂运营期水质监管细则》、《水质监测程序》,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和《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的要求,开展每周三次的进出水水质取样检测,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其检测水平,从而确保了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实行半年综合考核制。在污水处理厂设巡视员,每天对水质水量进行检查。与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环境卫生巡查。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运行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成立了BOT污水处理厂半年综合考核小组,制定《襄樊市BOT污水处理厂半年综合考核细则》,坚持半年一次污水处理厂运营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每月5%%的考核预留费用挂钩,极大地促进了运营单位建立内部约束机制,规范操作、科学管理。
四是把好支付关口,实行服务费审核制。为确保污水处理服务费准确、科学、按时支付,每月最后一天,该市财政局、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及污水处理厂三家同时抄取水量数据,严格按照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程序实行三级审核。依照《特许经营协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约定,凡出现“水质超标”等违约问题的,从当月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严格兑现,较好地维护了监管威信,促进了运营单位按要求提供优质服务。
五是实行在线监测,坚持信息公示制。在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安装在线水质监测仪表,数据传输到市排水监理处监控中心和市环保局,实现排放数据实时监控管理。根据要求,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全部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联网的《全国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信息系统》,做到每月填报,实现了动态管理。
六是制定应急预案,坚持停运报告制。为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制定了《污水处理厂运行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应急模拟演练。进水水质、水量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因设备设施检修、维护需暂停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提前报告市政府、市建委和市环保局,取得同意后方能停运。
七是坚持管网巡视,落实排水许可制度。为确保城市污水截污管网正常收集,开展管网巡视,及时更换破损及铸铁井盖,有效遏制了井盖被盗现象发生。截污管网营运以来,未发生一起责任事故,有力地保障了市民出行安全和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为贯彻落实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加强了对市区重点工业排放口水质水量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排水水质监测,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好运行。
由于监管制度健全,监管严格规范,襄樊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自2008年3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以来,处理污水6536万吨,COD消减量达25330吨,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被评为“湖北省省级园林式单位”。观音阁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6月建成并投入运行,为该市创建“楚天杯”、开展“三城联创”夯实了基础,有力地推进了节能减排、保护汉江水环境等工作的落实。付理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