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全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会议强调,今年尚未开工建设的所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必须在年内全部开工建设,目前尚未按照新标准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的所有县(市、区)必须在2009年第一季度开征。
来宾市副市长陈维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从2008年到2010年底,我市市域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70%以上,全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6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8万立方米/日;新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4座,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655吨/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目标要求,2008年年底前我市要建成城东污水处理厂和来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09年年底前建成合山市污水处理厂和来宾市生活垃圾填埋场;2010年年底前建成武宣县、象州县、忻城县、金秀瑶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和象州县、忻城县、金秀瑶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会议要求,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进度,尚未开工的污水垃圾建设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务必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6月份全部开工建设。 ( 陆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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