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
2009/4/10 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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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10月1日起,乐业县开始在全城征收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8元/吨,列入水费由水厂一并收取,征得的费用作为即将兴建的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
截至今年3月底,已完成征收污水处理费31.7万元。据悉,新建的乐业县污水处理厂位于该县同乐镇平寨村北侧中石化加油站对面,总投资6846.08万元,近期(2015年)日处理污水达1万吨,远期(2025年)日处理污水可达2万吨,工厂预计于今年6月份动工。 (罗盛跃 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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