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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长视点】广西交通运输行业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工作措施
2014/5/6 16:16:57


一、继续加强政策研究,争取各种优惠政策支持交通建设,具体工作包括:一是充分利用大湄公河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泛北部湾合作等平台和机制,将更多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农村公路、内河枢纽项目纳入国内、国际区域合作框架或规划,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缓解交通建设筹资压力。二是研究探索自治区、市、县三级共同投入公路水路建设资金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同时,支持政府投融资平台、地方政府以多种形式与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共同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鼓励采用BT或BOT等多种方式建设高速公路、路网和重大水运项目。

二、努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第一,积极争取国家对国际通道建设予以一定的倾斜支持,出台相应的优惠措施,解决资金筹措困难、用地指标有限等问题。第二,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沟通协调,推进交通互联互通。一是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总体框架下,形成“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一标准、同步建设”的共识,合力加快国际通道建设。加快与广西接壤的边境公路网络、口岸桥梁建设,提高公路等级和通行能力,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二是研究商讨促进国际海运发展的意见措施,加快推进海上互联互通,尤其是加强广西沿海港口和越南海防、岘港、胡志明三港间的合作。

三是继续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跨境客货运输协定的完善和实施工作,减少和消除阻碍国际交通运输服务发展的因素,进一步加快中越友谊关-友谊口岸便利跨境运输的试点工作,加强与口岸联检部门沟通协调,优化通关查验各个环节的流程,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程度。第三,进一步完善跨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合作制度,健全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重点项目衔接等重大问题,加快省际通道建设。第四,充分考虑交通项目投资大、回收期长,且部分项目效益不足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研究推行“区市合建”的模式,并由地方政府作为项目征地拆迁主体责任,协调解决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突出问题,以吸引更多有能力的大型国有以及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第五,理顺广西沿海港口行政管理关系,组建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为扩大开放合作打好体制机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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