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位)简介
    公司成立于1972年7月30日,在2001年经股份制改制合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为主,合并大化县建筑工程公司部分项目经理、大化县劳动建筑工程公司部分项目经理、大化县金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项目经理、大化县泰华建筑工程公司部分项目经理等组建形成“大化瑶族自治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5月变更为“广西宏泰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高素质的工程技术队伍。现有职称人员164人,其中有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28人,初级职称132人。各类二级建造师有13人,小型项目经理有19人。员工250人,固定资产达1705万元,年度施工能力达到8053万元,工程施工质量优良率达到40%以上。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精干、高效。2010年经广西建设厅核定资质为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市政工程总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总承包等叁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壹亿零玖拾万元的工程: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为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可承担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壹亿零玖拾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5倍且15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曾荣获河池市2000年度至2007年度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先进施工企业称号。公司承建的大化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主教学楼工程和大化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学生公寓Ⅰ#楼工程被评为河池市“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大化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学生公寓Ⅰ#楼被评为自治区“优质工程”;公司承建的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工程荣获自治区“文明工地”,获河池市“优质工程”;大化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科教楼、大化瑶族自治县流水中学学生教学楼、大化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学生2#公寓楼、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等获河池市“文明工地”,其中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大化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2#公寓楼获河池市“优质工程”。2006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职工集资住宅楼1#及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获河池“市优质工程”;2007年度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业务综合楼获河池市“文明工地”。2001年度荣获自治区“先进施工企业”称号;2003年度荣获自治区“先进安全生产单位"。2000年度至2009年度荣获自治区工商局授予“重合同、守信誉”企业称号。并于2003年3月通过IS1999-2000质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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