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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申报材料)

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事项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一、二、三级资质核准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2、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4、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6、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7、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8、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

9、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其中一级资质采用网上抽查)。

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1、备案申请表;

2、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4、分支机构及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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