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招标公告中以下内容: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 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更正为:
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 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请按通知内容执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