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
|
要求期限:120日历天
定额期限:120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中标人按发包人设计要求提交设计基础文件后在90日历日内完成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作。
①发包人发出设计指令后10日历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方案设计(报审稿);工程方案设计评审后5日历日内提交工程方案设计(修改稿),深度应达到成果批复要求;
②方案设计经南宁市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15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报审稿;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后10日历日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修改稿),深度应达到成果批复要求;
③中标人在初步设计经南宁市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35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报审稿;工程施工图评审后15日历日内提交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定 的施工图(修改稿),深度达到成果批复要求。
④施工阶段配合:项目全过程的技术服务,以及各项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和服务等工作。
计划开始日期:2022年06月02日;
|
要求期限:120日历天
定额期限:120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中标人按发包人设计要求提交设计基础文件后在120日历日内完成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作。
①发包人发出设计指令后10日历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方案设计(报审稿);工程方案设计评审后5日历日内提交工程方案设计(修改稿),深度应达到成果批复要求;
②方案设计经南宁市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30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报审稿;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后15日历日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修改稿),深度应达到成果批复要求;
③中标人在初步设计经南宁市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40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报审稿;工程施工图评审后20日历日内提交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定 的施工图(修改稿),深度达到成果批复要求。
④施工阶段配合:项目全过程的技术服务,以及各项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和服务等工作。
计划开始日期:2022年06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