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起,广西对全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继续符合资质标准等内容开展动态核查。
为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自治区城乡住房建设厅自8月起,对全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开展动态核查。核查工作将分期、分行业(专业、专项)进行。
据悉,本次活动重点对2016年7月31日前,已经取得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等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企业进行核查。
核查内容包括受检企业的资质现状及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骨干达标情况;受检企业工程设计证书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住所)、注册资金(净资产)等内容是否一致;受检企业遵守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诚信情况等。
核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查看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拒不报送核查材料或不按规定要求提交核查材料的受检企业,其核查结论一律定为不合格。对不合格的受检企业,住建厅将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依照法定程序依法撤回或降低企业资质。 (韦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