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发〔2018〕1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施工许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7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桂建管〔2016〕8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实施细则(试行)》作废。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8日
正式稿 附件.doc
政策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