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发〔2019〕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含“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及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检测市场秩序,促进检测行业健康发展,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3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