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广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广西分行,各有关银行、保险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作用,规范工程担保市场,我厅牵头起草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广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广西分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20年2月3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工作邮箱。逾期未反馈意见即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周津,联系电话:0771-2260298 ;工作邮箱:gxzjtjgc@163.com。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广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广西分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