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市政局、市容局:
为有效指导“十二五”后两年和“十三五”期间我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我厅于2015年12月31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广西“十三五”镇级污水处理工艺技术路线选择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15〕104号),针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推荐了10种处理工艺。经过4年多的实践,现发现一些推荐处理工艺在我区应用极少,而此后新研发的一些先进处理工艺未能及时得到推荐应用。因此,经研究,我厅决定废止桂建城〔2015〕104号文件,废止后的广西镇级污水处理工艺参照附件执行。
附件:《关于发布广西镇级污水处理工艺清单的通知》(桂水协发〔2020〕4号) 附件.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