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文件通知-->建筑市场-->详细信息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0〕444号)
2020/7/28 11:42:46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字体:  】【颜色: 绿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当前,我区进入夏季高温酷暑天气,施工工地作业工人中暑现象频发,个别工地甚至因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为确保高温酷暑期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及一线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各市要督促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明确自身职责,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市要高度重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将防暑降温工作纳入日常的监管工作中,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尤其是施工单位要强化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指派专人负责防暑降温工作,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好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和防暑降温工作。对于日常检查中发现工地防暑降温工作不落实或无专人负责的,要立即责令其进行整改。

二、加强监督,保障一线人员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各市要督促辖区内各项目工地的建设、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落实情况的监督。一是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高温作业有关规定和标准,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每一个职工,防止因高温作业引起的人员中暑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是监督施工单位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时期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一线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三、落实制度,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处置

各市要督促辖区内各工地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巡查,并制定防中暑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人员中暑或高温作业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执行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情况,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四、做好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高温酷暑期间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各市要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管巡查力度,加强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加强对电焊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消防用品及消防措施符合相关规定及标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防止事故发生。

五、认真开展送清凉、送健康慰问活动

各市可在近期安排一定经费,购买防暑降温物品和设备,到施工现场对一线作业人员开展送清凉、送健康慰问活动,有条件的市可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

    请各市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722

   

分享: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