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质安管〔2023〕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7〕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桂建管〔2019〕46号)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指标(详见附件)发布,有效期为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相关评价表格可登陆广西建设网(www.gxcic.net)下载。
请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部,并及时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我站将不定期抽查各地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2023年下半年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表(表1-表9)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2023年6月30日
附件:2023年下半年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指标.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