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6〕6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招标办:
经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立案查处,认定海南省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南宁凤岭佳园二期公租房项目存在转包行为。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海南省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责令该企业3个月内不得在广西参加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14日 |